关于申报张江园区引擎型企业储备项目的通知
园区各企业:
为进一步扶持园区优质企业快速发展,张江园区管委会拟建立引擎型企业储备库,将从储备库中择优给予重点支持。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工商注册地在张江核心园(只限于浦东新区张江园区)的企业。
二、申报范围
2015年营业务收入在人民币3000万元(含)以上、且三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0%的企业。
三、申报材料
申报材料为附件表格,企业填好后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。
四、申报时间
2016年7月15日(周五)前报送园区管委会。
附件:申报表(点击打开链接 )
联系电话:33833048 邮箱:wangwj03@zjpark.com
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
2016年6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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