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政策

关于申报张江园区引擎型企业储备项目的通知

 园区各企业:

    为进一步扶持园区优质企业快速发展,张江园区管委会拟建立引擎型企业储备库,将从储备库中择优给予重点支持。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工商注册地在张江核心园(只限于浦东新区张江园区)的企业。

二、申报范围

2015年营业务收入在人民币3000万元(含)以上、且三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0%的企业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申报材料为附件表格,企业填好后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。

四、申报时间

2016715日(周五)前报送园区管委会。

 

附件:申报表(点击打开链接 ) 

 

联系电话:33833048     邮箱:wangwj03@zjpark.com

 

 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

 20166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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